1 范圍
本規程明確了普通用水報裝業務相關部門責任,規定了報裝業務的流程及要求等。
本規程適用于淄博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普通用水報裝業務操作。
2 總則
2.1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方便客戶辦理普通用水業務,規范普通用水報裝業務工作程序,明確和理順在普通用水報裝工作中公司各相關部門的職責與業務關系,特制定本流程。
2.2 本規程中的普通用水工程分為小型工程和其它普通用水工程,小型工程是指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附屬小型用水接入工程、不涉及二次加壓的工程;其他普通用水工程是指除小型工程外的普通用水工程。
2.3 公司對普通用水報裝業務實行“一站式”辦理,外線工程設計、施工、預算,以及行政審批等手續辦理全部由公司辦理。
2.4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工作效率,對已提前與用戶對接,并基本確定用水需求、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且新配套供水管線長度不超過150米的用戶,實行提前(前置)施工制度。
3 相關部門及職責
3.1 營銷服務中心
接收客戶來人、來電、微信、網站等咨詢,受理客戶申請,指導客戶填寫《客戶報裝業務申請表》;
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普通用水工程現場勘查;
與客戶擬定《供水配套合同》《城市供用水合同》,收取配套費;
參與工程驗收;
負責客戶明白紙發放、工程回訪、接收客戶投訴;
負責對業務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和考核;
負責客戶資料的登記與管理。
3.2 管網管理部門
參與工程現場竣工驗收;
負責工程管網資料(竣工圖)的接收與竣工后的管網管理。
3.3 營銷分公司
接收客戶來人、來電等咨詢,受理客戶申請,指導客戶填寫《客戶報裝業務申請表》;
參與現場勘查;
接收客戶來人、來電、微信咨詢、申請受理客戶申請,指導客戶填寫《客戶報裝業務申請表》;
受客服委托與客戶擬定《供用水合同》;
參與工程通水驗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負責對新增客戶進行立戶和相關信息導入營業MIS系統備檔的工作。
3.4 稽查保衛處
負責對客戶違章用水情況進行核實,核實情況后通知客戶代表。
3.5 工程處
參與現場勘查;
出具接水技術方案;
負責工程設計、施工、預算,以及行政審批等手續的辦理;
負責工程質量、進度、環保、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負責對涉及工程質量、時限的客戶投訴進行調查并給出意見;
負責工程類固定資產的移交;
根據需求,委托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
負責組織工程施工;
負責提交竣工資料。
3.6 企業管理處
負責對工程預決算進行抽查;
負責對涉及預決算的客戶投訴進行審計并給出意見。
3.7 財務處
負責工程各項費用的收取、確認和資金劃撥。
3.8 綜合辦公室
負責工程竣工資料的接受與歸檔。
3.9 二供分公司
參與有二次加壓內容的工程現場竣工驗收與相關資料接收。
4 工作程序
4.1 業務受理
4.1.1 營銷服務中心及營銷分公司(營銷服務中心)都可接收客戶來人、來電、網站、微信等咨詢或申請信息,記錄客戶地址、聯系人等信息,并指導客戶填寫《客戶報裝業務申請表》,審核客戶提交的相關資料是否齊全(實行容缺受理,客戶特殊情況可先予進行現場查勘);
4.1.2 營銷分公司立即將客戶申請信息傳遞至營銷服務中心。
4.1.3 營銷服務中心立即與客戶進行溝通,明確客戶需求,初步判斷是否具備接水條件,與客戶確定現場查勘時間(因客戶要求時間延遲的除外)。
4.1.4 執行公司提倡的客戶“零跑腿”、“零資料”以及容缺受理等服務模式?蛻糇稍兒,營銷服務人員可直接上門指導用戶填寫《客戶報裝業務申請表》,并審核客戶提交的相關資料是否齊全(實行容缺受理,客戶特殊情況可先予進行現場查勘);
4.2 查勘及出具接水方案
4.2.1 營銷服務中心按約定勘查時間組織工程處、管網管理部門、營銷分公司進行現場查勘,簡單工程由工程處現場出具接水方案,其余工程最長不超過2/8個工作日出具接水方案,并將接水方案交客戶。
4.2.2 接水方案內容
是否具備接水條件;
接水管線的線位、管徑、管材、埋深及管網壓力;
水表井的位置。
4.3 簽訂《供水配套合同》
營銷服務中心根據項目設計能力負責草擬《供水配套合同》,提交合同審批流程,合同審批通過后,與用戶簽訂《供水配套合同》,并通知用戶按照合同全額繳納供水配套費。
4.4 用戶繳費
財務處收到用戶繳納的供水配套費后,按照合同對費用的收取進行確認反饋。
4.5 工程派發
營銷服務中心接收到財務處流程反饋后,立即委派工程至工程處。
4.6 生成戶號、簽訂《城市供用水合同》
4.6.1 營銷服務中心根據合同內容進行戶號生成,并完善立戶信息;
4.6.2 營銷服務中心與客戶擬定《城市供用水合同》!冻鞘泄┯盟贤酚晒臼跈酄I銷服務中心主任簽訂。
4.7 工程建設
4.7.1 工程處接到派工單后組織工程建設。
4.7.2 工程處按照工程分類組織實施工程建設;
無外線工程具備直接接通條件的可當日內完成掛表通水;有外線工程的小工程應在3-5個工作日內,較大工程可適當延長,特殊原因不能在時限內完工的須向客戶做好解釋工作,并報報裝督辦專員。
4.7.3 工程現場若因用戶原因不具備施工條件,由工程處通知客戶進行整改。
工程施工達到掛表通水條件后,工程處、營銷服務中心組織營銷分公司對工程進行初驗。
4.8 掛表通水
營銷分公司確認后,2/8個工作日內掛表通水。
4.9 客服回訪
工程結束后,營銷服務中心1個工作日內對客戶進行工程回訪,回訪內容為:通水時間、進度控制、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及服務態度等五個方面。
4.10 提交GIS資料
工程施工完畢后工程處將GIS資料準備齊全后提交到管網管理部門。
管網管理部門接收到工程處的GIS資料后及時進行審核錄入。
4.11 竣工驗收
工程處在工程完工自驗合格后,1個工作日內組織營銷服務中心、營銷分公司、管網管理部門進行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工程處需在3個工作日內整改完畢,且不得超過合同約定工期。
4.12 立戶提交備檔
營銷分公司接到營銷服務中心傳遞的資料后,1個工作日內將客戶信息及水表信息錄入營業MIS系統,對新增客戶進行立戶、備檔,開始計量、收費。
4.13 查詢權限:公司為財務處、管網管理部門、稽查處、工程處、二供分公司開通相應查閱權限,上述部門根據職責要定期查閱相關信息,履行相關職責。